取代婚姻的“Open relationship”开放关系会有哪些具体模式?

之前讨论过婚姻只是一种社会关系,婚姻关系未必是人类必选的一种男女结合的社会关系;现在兴起的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简而言之,是男女在一起不结婚地生活;但实际上并没有对Open Relationship的一种具体的定义,其实也没必要对Open Relationship 开放关系进行定义,定义它并没有意义;我提问这个问题,就是希望大家能一起总结一下以往常见的OpenRelationship开放关系)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形式。

另外,也希望大家来构思一种或多种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具体实践模式,通过构建具体的Open Relationship 开放关系的关系模式,从而更好完善这种模式的可能性,最终创造出一种取代传统婚姻关系的全新的社会关系;让社会更加和谐。

【这是一个社会学、哲学领域的学术讨论,希望大家严谨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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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火的尾巴

Feb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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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开放关系”或“开放式关系”(Open Relationship)这个话题很久了,今天打算认真写一篇很长的回答来彻底阐述一下“什么是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并且提出一些关于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一些设想。

1、关于“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定义

“开放关系”,又称作“开放式关系”、“非排他性关系”,英文是“Open Relationship”;与其对立的则是一夫一妻的社会关系,广义上可以是并非法定意义的一夫一妻,而是一男一女制的性伴侣关系;用通俗的话来说,男女朋友关系(夫妻关系)的主体只能是一男一女。

与传统男女关系中背着性伴侣出轨不同的是,在这段男女关系中是允许男女中的一方或者双方有权利与第三方发生恋爱或者性爱;传统的男女关系是“封闭式”的,不允许伴侣与第三方发生关系;而Open Relationship(开放关系)中强调的是男女关系是“开放式”的。

有很多关于开放关系的研究,都会说道这种社会关系的思潮是在1970年代开始受到社会的关注与确立;但是从我个人的观点来看,“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是针对近现代从西方开始的“一夫一妻”的社会关系成为主流的一种思潮反弹,实际上“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在几千年前从人类还是原始人阶段就存在了,“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一直伴随着人类几千年了,比如,中国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也算是“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一种形式,只是一夫一妻多妾是一种单方面允许男性拥有多个性伴侣的半开放式关系。

2、“开放关系”的具体模式

“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是一种对立于“一夫一妻”的社会关系,但实际上“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具体模式与形式,则是多元的,一切对立于“一夫一妻”而创造的男女关系都可以算作“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范畴,所以具体模式是多元,甚至说是无限的,古代有一夫多妻,未来也许会出现更多的模式。男女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模式也是随着时代发展而逐步变化的。

在此就列举一些“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具体模式:

  • 半开放关系(具体的表现就是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制度,实际准确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
  • 多伙伴关系(该段男女关系是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主体构成,比如二男和三女共同生活,一女和三男共同生活,一夫多妻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多伙伴关系)
  • 荡秋千关系、流水关系(是指一夫一妻的社会关系中允许一方与各种第三方异性发生关系)

其实上述的各种模式都不是严谨地一种归纳,只是对一些具体社会关系现象的一种提炼,没有绝对的划分与模式分类。

3、“开放关系”与“出轨”

“开放关系”与“出轨”最大的关键区别,是“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主体是允许对方与第三方发生性关系,而不是以欺瞒等形式,背着伴侣与第三方发生关系。

但是“开放关系”的构成主体,可能会在另外一段社会关系中扮演“出轨”的这个角色。比如,男A与女A是伴侣关系,男A允许女A与男B发生性关系,但是男B与女B是夫妻关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男B与女B是传统的一夫一妻关系,男B属于出轨;但男A、女A、男B则属于“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

4、“开放关系”与“性病的传播”

开放关系是否会引起性病的传播加剧,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得根据开放关系的具体形式来确立。

  • 如果开放关系是建立在固定的多个主体之间,则不会与“性病的传播”扯上太大关系
  • 流水式关系、荡秋千关系等开放式关系中的一个主体的性爱对象不只这个开放关系内的人,则会加剧“性病传播”,具体加剧程度视其性爱对象的人数有关。

简而言之,闭环的多伙伴关系构成的相对封闭性的“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对性病的传播没太大影响,除此之外的开放性的“开放关系”都会一定程度上地加剧性病的传播。

说具象与直白一些就是“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构成主体若有嫖娼的习惯,则会造成极大的性病传播的风险。因此,也有一些开放关系的主张者认为,开放关系不会造成性病的传播,嫖娼是造成性病传播的关键原因。

5、“开放关系”的原因或动机(Reasons of Open Relationship)

这里说的形成“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原因或动机,特指是现代社会;古代封建社会本身就是一夫多妻这种“开放关系”,那是社会环境使然。“开放关系”的原因或动机(Reasons of Open Relationship)是多元的,例如:

  • 男女双方或多方都希望这种自由的开放关系,这种情况在知识分子中经常出现;
  • 事业或财富资源上足够成功,想要获取更多性伴侣;
  • 男女本身就处于这种“开放关系”的社会环境,如中国古代的一夫多妻多妾,阿拉伯国家的一夫多妻制度;
  • 自身就出生于这种“开放关系”的家庭中,成长环境导致其选择“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
  • 原本一夫一妻中的构成主体的性欲变化,如某一方的性欲增强,对方无法满足、某一方的性欲下降,对方无处释放;
  • 喜欢上了另外一个人,又不愿意放弃原本的男女关系;(这个比较普遍,最后往往会发生成了出轨,而不属于开放关系,只是类似开放关系)
  • 寻求刺激,婚后男女关系的淡化,为寻找刺激而发展“开放关系”;
  • 因为距离导致的建立开放关系的需求,比如工作地点的常年变化,激发了寻求开放关系的需求;
  • 对于性爱体验的追求;
  • 享受建立新的恋爱关系、性关系的过程;
  • 对通过开放关系来获取更多经济、社会资源的动机;
  • 出于自我保护、不想被婚姻法所束缚的动机,婚姻法在纯粹的男女关系上强行地加入了经济关系、对性伴侣对象父母的赡养义务,等等,所以婚姻关系让男女关系并不纯粹,而是带上了太多的枷锁,出于自我保护、不想陷入种种枷锁的考虑;
  • 出于让原本性伴侣嫉妒的动机;
  • 原本性伴侣有了第三方性伴侣,出于“心理平衡”而最终变成开放式婚姻,也就是开放式关系;
  • 基于需求的不同,导致的多方默许的开放关系。

“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本身就是多元化的,所以“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原因与动机也是极其多样化的;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性。

不过“让性伴侣嫉妒”和“满足心理平衡”则是造成“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极大动因;举一个例子,男A和女A,男A出轨了,女A为了满足心理平衡,也出轨了,最后变成双方默许的开放式关系;再举一个例子,男A和女A,女A为了让男A感觉到嫉妒与危机感,与男B保持暧昧关系,男A直接为了心理平衡,和女C出轨了,女A为了满足心理平衡,和男B保持了男女关系,最终形成双方默许的开放式关系。所以现在你问一些小姑娘,假如你男朋友出轨了怎么办,经常会有一些女的回答那我也可以,这也是女权思维觉醒过猛导致的社会现象。

6、阻碍“开放关系”流行的因素

阻碍“开放关系”流行的最大因素是来源于社会文化的压力。即使主体渴望“开放关系”,但也会因为社会文化对“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不认同而导致主体把这种需求与渴望压制,用别的方式甚至是欺骗的方式来达到一定的目的;比如频繁换男友或女友,就是一种对开放关系的渴望而不敢公开地同时拥有多个性伴侣所采取的的一种方式。这种社会文化的不认同,不仅仅是宏观的社会文化不认同,也表现在性伴侣对象对“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反对与不认同。

7、关于“开放关系”的研究

对于“开放关系”的研究,各个学者的研究结果并不相同,有研究出开放关系带来更好的结果,也有中性结论的研究;也有一些学者研究出来“开放关系”很负面。

7.1 正面结论

Hunt, Morton M. (下文简称“亨特”)于1974年发表了一项全国性研究《Sexual behavior in the 1970s》,发现从事荡秋千的人相对较少。亨特将这些公开婚姻中的人数较少归因于各种社会,心理和实践问题。然而,其中一些人证实了提倡者和狂热者的主张,即婚姻的摇摆可以提供身体上的强烈体验,可以极大地自我满足,并且是暂时摆脱拘禁,责任和短暂的机会;活出最疯狂的幻想。

某些研究表明,公开婚姻中的夫妻可以维持令人满意的关系。比如Rubin, Arline M.(下文简称“鲁宾”)在1982年12月发表的《Sexually open versus sexually exclusive marriage: a comparison of dyadic adjustment》中说道作者观察到在公开婚姻中夫妻之间的婚姻调整与在一夫一妻制婚姻中夫妻之间的婚姻调整没有差异。Rubin, Arline M.在论文说,在公开婚姻中夫妻之间和在一夫一妻制关系中夫妻之间的婚姻满意度没有差异。Gilmartin, Brian G.也同样发现,开放性和一夫一妻制的夫妻在婚姻满意度上没有差异。Bergstrand, Curtis和Williams, Jennifer Blevins 进行的一项研究也发现,公开婚姻中的夫妻比普通人群中的夫妻满意度更高。

一些公开婚姻中的夫妻对他们的关系表示高度满意。Wolf, Timothy J.进行的一项研究(1985年的"Men in marriages. Marriages of bisexual men")中发现,有76%的公开婚姻夫妇将他们的婚姻关系质量描述为“优于平均水平”或“出色”。Dixon, Dwight 在对100名双性恋和异性恋丈夫在公开婚姻中的研究中发现,婚姻满意度同样高。在另一项研究中,Dixon, Dwight 观察到,在公开婚姻中,有80%的妻子将其婚姻兼容性评为“优秀”或“好”,而有76%的妻子将其性满足评价为“优秀”或“良好”。

一些夫妇认为开放婚姻增加了他们的婚姻满意度。Bergstrand, Curtis和Williams, Jennifer Blevins从涉及“荡秋千关系”的开放式婚姻的1092人中收集了在线问卷。在那些说自己在结婚前对婚姻“有点不开心”或“不满意”的人中,大约80-90%的人表示结婚后对婚姻更加满意。成为“荡秋千关系”的开放式婚姻前对婚姻表示“非常满意”的人中有近一半声称自己在成为“开放式关系”后对婚姻更加满意。在某些情况下,“荡秋千关系”的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可以提高婚姻满意度。

7.2 中性结论

夫妻有时会退出公开婚姻的生活,回到一夫一妻制。在一项对双性恋者进行的为期五年的研究中,最初有80%的人是开放性伴侣,马丁·温伯格(Martin Weinberg),科林·威廉姆斯(Colin J. Williams)和道格拉斯·普赖尔(Douglas Pryor)观察到,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肯定会转向一夫一妻制。当初次接受采访时,这些双性恋者中的大多数都倾向于将非一夫一妻制作为他们浪漫关系的理想形式。五年后,大约60%的人改变了看法,大多数改变看法的人说,一夫一妻制是他们的新理想。其中一些变化是由艾滋病流行引起的;一夫一妻制被视为避免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的一种方法。但是,对于许多人来说,一夫一妻制的转变是由于他们寻求的恋爱关系发生了真正的变化。他们渴望成为一夫一妻制的愿望与艾滋病的流行无关。

尝试公开婚姻并决定重返一夫一妻制婚姻的夫妇可能对公开婚姻有不同的感受。有些人可能对自己的公开婚姻经历有消极的感觉。其他人可能会继续“认为一夫一妻制可能对他人有益,但对自己不利。”总体而言,公开婚姻对这些夫妇有相对中性的影响。

7.3 负面结论

公开婚姻中的夫妻有可能因嫉妒而发生冲突。与一夫一妻制婚姻中的人相比,在开放婚姻中的夫妻嫉妒的频率更高。研究表明,公开婚姻中有80%或以上的夫妻对其婚外关系感到嫉妒。嫉妒根源于公开婚姻会导致严重的冲突。例如,尝试干扰对方的关系可能会使伴侣生气。侮辱或殴打伴侣可能会引起报复性反应。要求更大的承诺可能会引起争论。确实,许多研究报告说,嫉妒期间会发生冲突。嫉妒引起的冲突似乎势不可挡,破坏了人际关系。

即使嫉妒不是一个压倒一切的问题,公开婚姻也可能引起其他并发症。例如,对双性恋者进行的为期五年的研究发现,许多参与者都从开放性关系转变为一夫一妻制关系,因为他们“认为非一夫一妻制太耗时,耗费过多精力或过于复杂。他们还认为这是事实。许多作者认为,开放式婚姻会通过干扰亲密关系和挑起不安全感而破坏人际关系。

一些夫妇报告说,开放婚姻导致了他们的离婚。贾努斯(Janus)和贾努斯(Janus)请离婚人士列出离婚的主要原因之一。大约1%的男性和2%的女性将公开婚姻列为离婚的主要原因。这似乎只是一个很小的百分比,但请记住,只有1-6%的人口拥有公开婚姻。在1至6%的拥有公开婚姻的人中,相当少数人认为开放婚姻是离婚的主要原因。

公开婚姻实际上在多大程度上有助于离婚,目前尚不确定。 Blumstein和Schwartz指出,即使夫妻同意允许婚外性行为,从事婚外性行为的夫妻离婚的风险也稍高一些。但是,鲁宾和亚当斯在公开婚姻中的夫妻和一夫一妻制婚姻中的离婚风险没有观察到任何差异。

8、关于“开放关系”中的界限

本身因为开放关系这种社会关系就有很多种可能,所以在开放关系中各主体之间的界限的划分有很多种可能性;但基本上“开放关系”中的各主体之间或明显或不言明的方式会对各自之间的界限进行划分;一般分为:

  • 肉体界限
  • 情感界限
  • 经济界限

举一个“开放关系”的界限这个因素的例子:

男A和女A是夫妻,男B是女A的另外一个性伴侣,男A许可女A与男B的关系,但对男B与女A的界限会有提前约定,这种界限的约定与默契,更是男A、女A、男B三者对于肉体、情感、经济等界限的共识。“界限”这个概念是后天研究者归纳总结出的。

9、关于“开放关系”的时间管理

关于“开放关系”的多元伴侣关系,则势必会涉及到“时间管理”,甚至是空间管理。一段成功的“开放关系”,是离不开优异的时间管理。即使是出轨,也是需要有极高的时间管理艺术,以前有个哥们喜欢出轨,就总会挑工作日的下午去出轨,毕竟他也是有老婆、有孩子的人。而多方默许的开放关系,则会在一开始就对时间管理提出要求,一般是多方协商得到的一个结果。而能做到优异的“开放关系”的时间管理,则一般会有着高质量的经济技术或丰富的男女经验。

10、“开放关系”为什么有取代传统婚姻关系的可能性

“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之所以有取代传统婚姻关系成为社会主流的可能性,并不是“开放关系”会让主体有不只一个性伴侣;也并不是传统婚姻的“一夫一妻”;而是传统的婚姻关系有着很大的弊端与不足,传统的婚姻关系并不是一种完美的社会关系,否则不会有那么高的离婚率。而“一夫一妻”只是弊端之一,但是“一夫一妻”也可以不是弊端;所以“一夫一妻”不是“传统婚姻关系”的最大弊端。

婚姻关系本质上是男女关系,然而婚姻之所以沉重,则是在本身纯粹的男女关系上加上了很多的枷锁,经济相连、债务相连、赡养义务相连等等,等于把两个家庭联系在一起。不知是哪个人有着这种理念在,然后就把这种理念当作这法律,无形中把每一对男女的未来都刻入了这个模子中去。非得让本身纯粹的东西加入那么多杂质,这是造成当前社会不安定的极大因素之一,只是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

离婚率居高、婚后出轨率居高,这就意味着所谓的那个法定的婚姻关系早已是不满足社会需求的一种落后的社会关系;所以,会有新的男女关系来取代陈旧的婚姻关系。而“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只是其中一种可能性,虽然“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涵盖面很广,但是“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与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之间依然有很大空白区间,意味着有新的可能性。

11、“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一种新模式

之前说了很多种“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模式,在此,我提出一种取代现有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的“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具体形式。我的这种“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模式最大的特色是在保持开放自由的同时,兼顾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

“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一种新模式

1、男方和女方保持性爱关系,但不结婚;(可同居,也可不同居;可以约定这段关系是一对一男女关系,也可以做开放性约定、半开放式约定;相对推荐在此阶段保持一对一男女关系)
2、男方和女方共同孕育后代,由女方抚养后代,女方不得有除孩子生父外的性伴侣;(可以约定男方付抚养费,也可约定男方无需付抚养费;共同孕育后代以后,男方可自由寻找第三者性伴侣;但女方在孩子未满18周岁以前不可有第三者性伴侣;若有第三方性伴侣,则赔偿孩子巨额精神损失费,孩子抚养权变为男方,女方不得探视;此时男方必须承担抚养义务。)

我的这种“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的模式设计,最大的特色在于女方在有孩子以后的18年内不得有除孩子生父之外的性伴侣。这样有助于在“开放关系”(Open Relationship)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