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正刊是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报备规定公开发行的定期刊物。增刊是指定期刊物除了正刊之外,还通过向新闻出版本部报备而增刊的定期刊物。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各合法期刊一年可以增刊两次,增刊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和发行号都与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完全一致。
从客观事实上来看,增刊本身就是属于核心期刊。但是各单位各地对增刊是否认可则规则并不统一,有的认可,有的不认可。这种事情就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呢?如果不算,那还弄个增刊干嘛呢?难道只是为了经济利益吗?因为增刊的事情闹出不少事情;学术界内对此是否有无明文的硬性标准?
jerkzhang
我记得很多年前导师说过这个事情:核心期刊的增刊肯定是算核心期刊的(增刊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和发行号都与正常周期出版的刊物完全一致,本质上就是核心期刊,这都不算核心期刊,那不是耍流氓吗……)但是“具体单位或者评选是否认可核心期刊的增刊”这是另外一个问题。
是否认可核心期刊的增刊,单位与评选组织方等具有自主认定权,毕竟评选是评选方决定的,规则也是评选方决定的,不认可核心期刊的增刊是他们的权利。
但是,不认可增刊,得在一开始就用明文且明显的方式标记出来,把事情说清楚。
如果一开始只说“核心期刊”,但没有说或者没有用明确明显的字标识出来“不认可核心期刊的增刊”,这也是扯淡与耍流氓的违规行为,责任在于单位与评选方,不在于学者方。(何谓明显标识出来,举一个反例,比如用小字在下方标明核心期刊的认定不包括增刊这就是没有明显标识出来,责任依然在单位与评选方;或者事后再发补充说明来说不认可增刊,那也是强盗行为。)
简而言之,单位与评选认定方可以不认可核心期刊的增刊,但是必须在一开始就明确明显地把这事说清楚。单方面地将核心期刊增刊不当作核心期刊,这种单方面的排除,不成立。